街头巷尾案例分享
2008年3月18日晚,街头巷尾节目曝光昆明某知名中介公司与客户的纠纷:
某客户在某知名中介翠湖边门店于2008年3月中旬收了客户甲的一万意向金,并与客户签署了意向金协议,协议中某一条约定,中介公司在收取了客户的意向金后,不能再向其他客户推荐该套房屋,到2008年3月18日,该中介公司通知客户,该房屋已经卖给另一客户乙,甲得知后,立即与该房产房东联系,该房东回复客户说,该房子已经与该中介公司介绍之人成交,客户得知后,认为中介公司违反了意向金协议,并通知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栏目曝光。
某中介公司操作程序的不当之处:
收取了客户意向金以后,向另外客户介绍该房屋并成交。
在意向金中约定,不向其他客户介绍该房屋。
业务提示:
经纪人与客户签订意向金合同后,应及时通报其他同事,避免与其他同事同时成交该房屋的状况发生。
收取意向金以后,如房东与其他人介绍之客户成交,则与单店和经纪人无关。
昆明区域 法务部
2008年3月19日